《保险学概论》是我院各专业的基础课程,但教学要求与考核要求有所差异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,使学生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业务,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,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其他保险专业课打下理论基础。
《保险学概论》的主要内容包括:风险与保险、保险的本质、保险的基本原则、保险法与保险合同、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、再保险、保险运行环节、保险经营、保险市场、保险市场监管、社会保险。
本课程4学分,课内学时80,开设一学期。
先修课程:政治经济学、货币银行学。
后续课程:财产保险、人身保险、保险营销、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等。
|